集团首页

bat365在线登录入口(中国)有限公司官网 实验室(或实习场地)安全制度

2022-03-23     点击: 0

1. 实验室技术人员、实验室工人及指定的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本实验室的安全工作。要建立安全责任制、安全事故报告制。要作到责任到人。

2. 防火。实验室不准吸烟。师生作完实验要断电、断水、断煤气。易燃物品有专人负责。物品合理放置。实验室严禁存放私人物品。

3. 防暴。严防电器设备发生的火花、电弧或高温导致的火灾和爆炸。具有危险的实验必须报告学校保卫部门。氢气瓶要放在室外。氧气瓶、石油气瓶、乙炔瓶等气态要远离明火,并按有关规定放置。其它易暴品严格按规定存放和使用。

4. 防毒。有毒物品要由专人管理,有毒性的实验必须有排风。

5. 防菌。对于有细菌、真菌、毒菌的实验,定期进行消毒灭菌。废弃物及时妥善处理,不得随意丢弃。

6. 防腐蚀性。腐蚀性物品要避开易腐蚀物存放,保持室内通风良好,酸、碱性物质不能混放;使用腐蚀性物品时,要仔细小心,使用完毕,立即盖好容器。

7. 放射线辐射。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,要有放射性证。使用放射性物质时,要穿好防护用具,机械手操作。要放射源有专人保管,并放置在具有防护措施的固定场所。

8. 除正常教学外,实验室管理人员不得将实验室(或实习场地)随意借给别人使用。必须经实验室主任或教研室主任批准。否则,一切后果,责任自负。